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施行33项民生工程的告诉》(皖政〔2018〕2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施行定见》(皖政〔2016〕6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脱贫归纳医疗保证施行细则的告诉》(皖政办秘〔2017〕56号),树立根本医保、大病稳妥、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保证彼此联接的贫困人口归纳医疗保证体系,有用处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特制定本施行办法。
深化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维,进步保证和改进民生水平,加强统筹协谐和资源整合,采纳有用办法,最大极限减轻乡村贫困人口医疗开销担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供给健康保证。
2018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续施行健康脱贫兜底保证,使其健康水平明显进步,医疗保证和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进步,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用操控。
(一)保证目标。保证目标为扶贫部分承认的乡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
(二)保证方针。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组织产生的住院、特别慢性病门诊及限额内门诊费用合规费用归入政府兜底保证规划。依照根本医保、大病稳妥、医疗救助方针补偿后,贫困人口在省内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组织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和1.0万元,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越个人自付封顶额时,超越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证。个人自付封顶额依照贫困人口年度内就诊最高级别医疗组织承认。
(三)资金筹措。“351”健康脱贫工程由市县政府承当兜底保证职责,并建立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资金运转中呈现缺口的,由同级财务及时补偿。省财务根据各地贫困人口规划、就诊人次等要素给予补助。鼓舞有条件的区域探究运用商业稳妥东西支撑健康脱贫工程。
1.贫困人口医药费用“一站式”结算。贫困人口出院时,联网定点医疗组织产生的合规医药费用经过归纳医保“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即时结算根本医保、大病稳妥、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以及个人自付费用。贫困人口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根本医保、大病稳妥、医疗救助及政府兜底资金由医疗组织垫支。贫困人口在非联网定点医疗组织就诊合规医药费用,回参保地的医保办理经办组织经过“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结算。个人只需承当自付费用,其他费用由医保办理经办组织垫支。
2.组织垫支医保费用定时结算。医疗组织每月末将垫支的费用及相关收据分类汇总后,连同汇款账号信息一致送达至各地医保办理经办组织。医保办理经办组织告诉当地大病稳妥承办组织及民政部分取回医疗组织以及本组织垫支款的相关收据。各部分应在10个作业日内完结审阅,在完结审阅后5个作业日内向医疗组织或医保办理经办组织付出垫支款。发票、出院小结、结算单等原始收据由各医保办理经办组织保存,大病稳妥承办单位及民政部分以组织每月垫支资金汇总表及结算单复印件为结算根据。
(一)清晰部分职责。扶贫部分担任贫困人口申报审阅批阅;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分担任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保申报审阅承认,民政部分担任医疗救助和“351”兜底保证费用申报审阅批阅;财务部分担任资金的筹措保证和监督查看。
(二)强化监督查核。树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加大对健康脱贫兜底保证作业的督促查看力度。健全职责追查机制,对抢占、移用、套取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规则严肃处理。加速推动健康脱贫资金智能审阅和实时监控建造,运用信息化手法进步监管水平。
(三)健全控费机制。推动贫困区域医保付出方法变革,推广临床途径办理与按病种付费;标准医疗组织治疗行为及费用办理,因患者及其家族个人行为导致过度医疗而产生的医药费用由患者自付;因医疗组织不合理查看、施治、用药等导致过度医疗而产生的医药费用,由医疗组织承当,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不予付出。
(四)加强宣扬引导。各地、各部分要广泛宣扬、精确解读健康脱贫医疗兜底保证相关方针,进步大众知晓率。对不在建档立卡规划内的乡村低保目标、特困人员,各地可统筹运用相关扶贫开发方针施行保证。引导贫困人口科学合理就医,及时揭露贫困人口归纳医疗保证施行状况,承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