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安市平安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地坪10000平米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大安市平安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2招标范围:大安市平安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地坪10000平米建设项目招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4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9月30日,共计129日历天。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3.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3.6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该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3.8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参与投标;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时至11:00时,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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