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是人工革的一种化学名英文缩写,可是被商家使用谐音说成真皮,人工革制品摇身变成了真皮制品,受到了顾客的喜爱。近来,平邑县一顾客就遇上了这样一件事,后来在工商部门的协助下,顺畅拿到了退货款。
8月29日,平邑县孙女士在某超市相中一款“印心鸟”品牌平底女鞋,在销售商清晰奉告是一种线元购买了一双。回到家后,细心检查接口处,发现是人工革原料,鞋上标明原料为“PU”,所以孙女士上网查询“PU”的意义,这才知道“PU”便是人工革的英文缩写。随后,她找到销售商要求退货,可是销售商以“脱离货台只换不退”为由予以回绝。无法之下,孙女士于8月30日拨打了平邑县工商局12315申述举报电话,要求销售商退回购买款。
接到申述后,平邑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当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与申述状况完全一致。依据《消法》规则,经营者隐秘产品原料的实在信息,并无理回绝顾客的退货要求,存有片面成心,对顾客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构成损害,应按照顾客的要求进行退货。经调停,销售商当场交还孙女士238元购买款,并向孙女士赔礼道歉。
上一篇:我国PU鞋数据监测陈述
下一篇:我国PU聚氨酯运动场涂装体系数据监测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