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4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河南省地方标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收集处置技术标准》(下称《标准》)DBJ41/T 280-2023,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标准》由7章和1个附录组成,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源头减量化;分类、收集与存放;资源化利用与处置;量化与评价。
《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分类、收集、存放、资源化利用、量化与评价等环节。
《标准》规定,工程开工前宜明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关于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收集处置的相关职责。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收集处置专项方案,明确处置目标、组织架构、收集处置方法及措施。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与处置过程应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不得污染环境。
《标准》要求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施工单位应以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产生量最小化为目标,采用经济合理的源头减量化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手段,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应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量化的预测结果,有针对性地优化、深化设计,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标准》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作出了规定。施工现场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可分为金属类、无机非金属类、木材类、塑料类和其他类建筑垃圾;有腐蚀、毒性、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的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按国家和河南省危险废物相关规定单独收集存放和妥善处置。在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垃圾相对固定的存放点,存放点地基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并应避开基坑周边,建筑垃圾存放点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存放标识标牌,建筑垃圾存放点地坪标高应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可采取室外或室内存放方式,室外存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覆盖;建筑垃圾存放点应至少保证3d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